宁陵:关于开展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
发布时间:2023-08-03 02:08:45 来源:华易商丘


(资料图)

2023年以来,宁陵县发生多起涉及电动车、摩托车的交通事故,因电动车、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的受伤比例较高。经综合研判,在发生事故时,驾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能够使受伤率下降70%以上。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、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,践行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理念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决定,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严格查纠劝导。从即日起,公安交警部门将常态化开展驾驶和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,对驾驶和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,进行查处、劝导、纠正,并登记驾驶和乘坐人员基本信息,依法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人进行警示教育。

二、强化示范引领。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各行业部门要积极教育引导所属人员(含外卖、快递、运输、建筑等行业、企业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广大家长、师生等),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,模范带头遵守驾驶和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,严格遵守佩戴安全头盔相关规定。上述部门所属人员驾驶和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,公安交警部门将在依法处理的同时,将违法情况抄送至所属单位和主管部门。

三、做好教育引导。各乡镇、村委会要对辖区村民做好教育引导工作,动员、劝导辖区群众驾驶和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;各单位、小区要加强出入管理,对驾驶和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监督、劝导。
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驾驶和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车,主动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养成良好的佩戴习惯,消除交通安全隐患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告别交通陋习,安全文明出行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宁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
2023年8月1日

来源:宁陵交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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